您可以在ECS实例详情页开启一键报警功能或设置自定义报警规则,及时发现ECS实例的异常情况。
ECS实例监控支持一键报警和自定义报警规则功能。 您可以一键开启ECS关键监控项的报警服务,快速建立ECS的报警体系,及时获取关键监控项的异常信息。开启后,相关报警规则对阿里云账号下所有的ECS实例生效。 登录ECS管理控制台。 在左侧导航栏,选择 。 在页面左侧顶部,选择目标资源所在的资源组和地域。 找到目标实例,单击实例ID。 在实例详情页,单击监控页签。 单击一键报警。 在一键报警设置页签下,打开一键报警开关。 打开一键报警开关后,您可以在规则详情中查看报警规则。同时,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下操作: 禁用报警规则:如果不需要某一报警规则,单击对应操作列的禁用,单独禁用此报警规则。 修改报警规则:如果发现某一报警规则不适用于您当前实际业务,单击对应操作列的前往云监控编辑,在云监控控制台修改该报警规则。 除了一键报警功能,您还可以结合自身业务,为当前实例设置自定义的报警规则。创建自定义报警规则后,自动对当前实例生效,帮助您及时了解实例的异常情况。 登录ECS管理控制台。 在左侧导航栏,选择 。 在页面左侧顶部,选择目标资源所在的资源组和地域。 找到目标实例,单击实例ID。 在实例详情页,单击监控页签。 单击创建报警规则。 在创建自定义报警规则页签,创建自定义的报警规则。 创建完成后,自定义报警规则对当前实例生效。 电话+短信+邮件+钉钉机器人 短信+邮件+钉钉机器人 邮件+钉钉机器人 报警规则中ECS监控项的说明信息,请参见操作系统监控。 您可以通过单击添加报警规则设置多个报警规则的主体。 添加报警规则,单击下一步。 参数配置项如下所示: 名称 描述 报警规则 设置报警规则,包括报警规则名称和报警规则主体。 报警规则的主体,定义在监控数据满足指定条件时,触发报警规则。例如:CPU使用率5分钟平均值>=90%,持续3个周期,则报警服务5分钟检查一次数据是否满足平均值>=90%,只检测3次。 说明 通道沉默周期 指报警发生后如果未恢复正常,间隔多久重复发送一次报警通知。 有效时段 报警规则的有效时间段,报警规则只在有效时段内才会检查监控数据是否需要报警。 设置报警通知方式,单击创建。 参数配置项如下所示: 名称 描述 名称 描述 报警通知对象 发送报警的联系人组。关于如何设置报警联系人组,请参见创建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人组。 报警通知方式 选择报警通知方式和自定义报警邮件补充信息。 报警通知方式可选: 自定义报警邮件补充信息。填写邮件备注后,发送报警的邮件通知中会附带您的备注。 报警回调地址 填写公网可访问的URL,云监控会将报警信息通过POST请求推送到该地址,目前仅支持HTTP协议。 可选:您可以在监控页签,单击管理报警规则,跳转到云监控控制台查看或修改自定义报警规则。背景信息
开启一键报警
设置自定义报警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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